一、 2012年度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的有關事項
1. 申請依托單位注冊,應按《暫行辦法》及本通知要求提供相關的申請材料,經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批準后成為依托單位。未通過批準注冊的單位不能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類項目。
2. 2012年度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的受理工作,自2012年8月6日開始,至9月7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自然科學基金委對依托單位注冊的審批決定,將于11月下旬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單位。
3. 申請依托單位注冊時須提交的申請材料如下: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2)獨立法人資格證書副本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4)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的復印件;
(5)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的復印件;
(6)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的復印件。
其中(2)、(3)、(4)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并請在前款中五個證件復印件的正面標注“此復印件僅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使用,他用無效 ”字樣(覆蓋在證件中的部分非關鍵字上)。申請單位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 申請注冊程序
1. 注冊預申請:請訪問自然科學基金委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sfc.gov.cn),點擊“新單位注冊申請系統”,進行單位注冊的預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對依托單位實行分類管理,申請單位在預申請時須選擇注冊類型:A類單位是參加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申請的單位;B類單位是只承擔《條例》第42條“基金管理機構在基金資助工作中,涉及項目組織實施費和與基礎研究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基礎研究環境建設活動的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與管理的”項目,主要包括: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青少年科技活動專項、委托任務和軟課題研究項目等,B類依托單位不能參加其他各類項目的申請。
申請單位請在提交預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進入“新單位注冊申請系統”查看受理狀態,預申請通過并獲得受理號后方可進行申請書的填報。
2. 申請書的填寫與報送:申請單位須進入“新單位注冊申請系統”在線填寫申請書,并提交電子版及一份簽字蓋章的紙質原件,申請書紙質原件應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單位須于9月7日16時前將完整的申請材料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集中接收組(行政樓101房間)。采用郵寄方式的單位,請在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標注“單位注冊申請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收到申請書紙質原件后,方可進行審核。
此外,申請注冊A類單位的申請書中“基礎研究及管理能力的證明”一頁,應由本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確認,加蓋省廳(局)、司或師級以上公章,其中高等學校需由上述級別的教育主管部門確認,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單位需由上述級別的科技管理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確認。
3. 申請材料的修改與補齊:自然科學基金委對提交的注冊申請進行審核并允許申請單位進行一次修改或補齊材料(通過E-mail通知申請單位聯系人)。申請單位須在9月21日16時前將符合要求的修改或補齊材料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逾期提交的單位將不予注冊。
三、 聯系方式
1.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集中接收組(行政樓101房間)
郵政編碼:100085
2.自然科學基金委聯系部門及電話:
計劃局(受理注冊咨詢) 010-62325277 62326980 62327216(傳真)
財務局(銀行開戶信息咨詢)010-62326961 62327229
信息中心(技術服務及咨詢)010-62317474
集中接收組(現場接收材料)010-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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