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島市政府為了貫徹落實“青島英才211計劃”(即10年時間引進2千名高端創業創新人才,1萬名緊缺急需人才,1百萬名支撐人才),推動落實青島市博士后事業發展,將用10年的時間,面向全國招收培養3000名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留青工作和創業的比例力爭達到60%以上。現將《青島市博士后培養留青計劃》有關政策轉發如下:
1、對新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單位,開展相應工作后給予30萬元的建站資助。
2、對已設站并招收博士后開展應用項目研究的,經審核,每年給予每個博士后站5萬元的科研資助。
3、對新進站的博士后承擔的應用研究項目,具有創新性或創業前景的,在完成開題報告后,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項目啟動資金。
4、應用研究項目成果在青島市轉化或用于創業,并取得一定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經考核評估,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5、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給予合作導師2萬元經費資助。對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創業的,再給予合作導師5萬元獎勵。
6、為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發放3萬元、總額不超過6萬元的生活補貼。
7、博士后在站期間可免費租住博士后公寓。設站單位自行為博士后提供公寓的,按每人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設站單位住房補貼。對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給予其本人3萬元的住房補貼。博士后進駐科技孵化器工作的,按照《青島市激勵創新創業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字【2012】76號)有關精神,可繼續免費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免租期間自愿選擇不租住的,給予博士后本人每年3萬元的住房補貼。
8、博士后出站后選擇留青工作或創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和20萬元的安家補貼,配偶不隨博士后來青的,兩年內每月給予500元的兩地分居生活補貼。
9、鼓勵博士后出站后留青自主創業,對出站留青創業(或入駐市人才孵化器平臺創業)的,根據創業項目的規模和進度,分期給予50-150萬元的創業資助;提供相應的工作場所,并免除三年租金;給予銀行貸款當年利息額50%的貸款貼息,貼息總額不超過30萬元。
10、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在稅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優先列為科技部門重點服務對象,鼓勵支持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各類科技獎項;優先推薦參加各類高層次人才的評選。
歡迎廣大博士研究生到我組全日制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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