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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08年9月18日9:30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08年9月12日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會議參會董事5人,實際參會董事5人。本次會議的參會人數、召集、召開程序、議事內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由董事長吳培生主持。經認真審議,與會董事通過通訊表決,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棄權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同意公司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短期融資券,并委托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此次發行短期融資券的主承銷商。發行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1)融資券名稱: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資券
(2)發行人: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銷商: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計劃發行規模: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短期融資券業務指引》規定,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能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的凈資產為 14,075.44萬元,本期短期融資券計劃發行規模為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占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35.52%。具體發行數額將根據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及發行當時市場情況確定。
(5)發行本期融資券的目的:發行短期融資券可以降低公司的銀行貸款比例,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節省財務費用。
(6)融資券期限:365天。
(7)融資券面額:人民幣100元。
(8)融資券利率:具體發行利率及計息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當時市場利率協商確定。
(9)發行融資券對象: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投資者除外)。
(10)發行融資券的授權: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融資債券事宜,并授權董事會在相關監管部門允許的范圍內對發行條款作適當調整。
(11)上述事項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經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后實施。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0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同意在2008年10月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200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將上述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的詳細情況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及2008年9月19日《證券時報》上的《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0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股票代碼:002224 股票簡稱:三力士 公告編號:2008-028
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