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10月14日報道 10月13日,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發布調查報告,批評包括殼牌、雀巢、中國石化、東風汽車和湖南有色等在內的18家中外大型企業違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存在隱瞞污染物信息的違規行為。
該調查發現,被調查企業盡管污染物信息公開方面的表現有高低之分,但沒有一家能夠完全“合格”。
在綠色和平污染防治項目主任張凱看來,地方環保部門執法不嚴,以及《辦法》本身部分內容模棱兩可,也是以上情況出現的原因。
綠色和平強調,他們希望通過調查這18家中國乃至全球優秀企業的表現,來折射當前企業信息公開的現狀。
“沉默”的大多數
《“沉默”的大多數——企業污染物信息公開狀況調查》,緣起于2008年5月1日由環境保護部制定實施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在介紹《辦法》時說:“一些公司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突發性環境事件進入高發時期,群體性環境事件呈迅速上升趨勢。而公眾想了解這些污染嚴重公司的排污情況,往往被回答說是‘商業機密’。公開這些公司的環境信息,就是要通過輿論的力量去規范公司環境行為,加強公眾對公司的社會監督。”
綠色和平為了檢驗《辦法》實施效果,對世界五百強和中國上市公司100強企業于《辦法》實行后的一年期間在華污染記錄進行了調查。
《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項提出,“環保部門應向社會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名單”。
綠色和平此次調查了殼牌、三星電子、雀巢、樂金(LG)、卡夫、摩托羅拉、電裝、普利司通、中國石化、中國神華、中國鋁業、東風汽車、華潤創業、中集集團、中煤能源股份、美的電器、濰柴動力、湖南有色股份共18家企業,這些企業都曾由于“雙超”(污染排放超標或超過總量控制指標)而被環保部門點名。
按照《辦法》的規定,“在名單上的企業應當在名單公布后的30日內在所在地的主要媒體上公布其包含污染物排放信息在內的環境信息,并將向社會公開的環境信息報所在地環保部門備案”。
然而,截至2009年7月20日,上述企業沒有一家在規定時限內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
其中,湖南有色金屬旗下的株洲冶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超標記錄里涉及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政府的記錄也顯示,中國鋁業蘭州分公司在生產中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質;但這些污染物信息沒有被企業以任何形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