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塑料制品如何應對歐盟法規
2009-11-3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出口塑料制品 歐盟法規
我國出口歐盟的塑料制品大致包括塑料成品(如塑料餐具等)、塑料半成品和塑料原料產品。在REACH法規中,塑料制品可分為四種類型:(1)不含有意釋放物質的“物品”,例如普通塑料制品等;(2)含有意釋放物質的“物品”,例如有香味的塑料制品等;(3)“物質/配制品”,例如塑料切片等。不同類型的塑料制品在REACH中的責任各不相同,所以塑料制品企業REACH應對的首要步驟就是對照REACH法規和相關的指南文件,分析自己產品在REACH中的類型和需要履行的責任(對比較難以鑒別的產品,需要尋求專業代理機構的幫助)。
鑒于塑料制品的復雜性,為了免受歐盟REACH法規的影響,中國檢驗檢疫REACH解決中心專家強烈建議塑料制品類企業盡快分析自己出口歐盟的產品,并委托專業機構對其涉歐產品進行分析,對需要REACH應對的物質進行(預)注冊。
以下論述,將分別以“塑料切片”和“有香味的塑料玩具”為案例進行分析。
案例1:
“塑料切片”在REACH法規中的定義是“聚合物”,屬于“物品”的范疇。根據REACH法規,聚合物本身不需要注冊。但如果聚合物的單體在供應鏈上沒有被注冊,聚合物的生產商需要為滿足REACH注冊要求的聚合物的單體進行注冊。并且如果在塑料切片中含有非穩定作用的助劑,該塑料切片被當作是聚合物和助劑形成的配制品,這時除了為聚合物的單體進行REACH注冊外,還應該為達到REACH注冊要求的助劑進行注冊。“塑料切片”在REACH中的責任為:有(預)注冊、供應鏈信息傳遞、授權和限制。根據REACH法規,我國的塑料制品類企業需要指定一家專業可靠中立的“唯一代表”來履行歐盟REACH法規中的相關責任。
塑料切片企業應對歐盟REACH法規的一般步驟如下:
1.羅列企業對歐盟貿易產品有塑料切片的數量;
2.分析塑料切片中的物質成分;
3.根據REACH法規中其他的豁免條款,看塑料切片中的物質成分是否屬于豁免注冊的范疇(REACH附件IV、V中的物質)。列出所有需要注冊物質的清單。
4.根據REACH法規注冊指南和塑料切片中的物質成分計算出企業出口歐盟物質的噸位(對其中比較難以鑒別的產品,可以尋求專業機構的幫助);
5.列出所有出口歐盟大于等于1噸/年的需注冊的物質清單;
6.收集需履行REACH法規義務物質的信息(物質的名稱,CAS號碼等);
7.尋找聯系專業可靠的“唯一代表”,進行物質的REACH(預)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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