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粘膠短纖維成套裝備國產化。20世紀90年代中期,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成功實現了年產2萬噸粘膠短纖維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的國產化,在此基礎上,“十五”期間又不斷完善和創新,現已實現單線年產4.5萬噸以上粘膠短纖維裝置國產化,并迅速在新建與擴建項目中大量采用,極大地帶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增強了產業整體競爭力。
三是氨綸連續紡成套裝備國產化。2005年,以連續聚合、環保溶劑、高速紡絲為代表的二代氨綸工程技術成功實現國產化,為我國氨綸行業的快速發展和全面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打下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我國自1992年起放開聚酯產品價格,同時對外資開放資本市場。1999年以前,化纖工業的發展主要是成套引進發達國家如德國、意大利、日本的技術裝備,自1999年起,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國產化技術的成熟,民營資本開始大舉進入化纖行業特別是聚酯行業,也更多地采用國產化技術裝備。“十五”期間建成的1462萬噸聚酯產能中,75%使用國產化技術,25%使用進口技術,但這25%中仍有60%~70%使用國產化裝備。市場的逐步開放,各種成分競爭主體的參與給化纖工業發展帶來了強大活力。
國家政策強力支持
隨著化纖工業對紡織工業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日益突出,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和政策的大力支持。
上世紀70年代,國家制定了“合成纖維與人造纖維發展并舉”的戰略方針,重點發展合成纖維工業,先后建設了上海金山、遼陽、天津、四川川維四個大型化纖生產基地,為化纖工業的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世紀90年代末,受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化纖行業陷入了嚴重虧損的艱難境地。當時化纖行業還是以國有企業為主體,民營企業極少,僅有少量外資企業。為幫助國有化纖企業解脫困境,國家實施了“債轉股”政策。化纖行業共有浙江浙化聯公司、黑龍江龍滌公司、四川聚酯公司、湖南金迪公司等9家國有企業實施了“債轉股”。
1999~2004年,國家經貿委、國家發改委,持續實施了“差別化化學纖維”國債技改專項,加快推動化纖行業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
“差別化化學纖維”技改專項的實施,增強了產品研發創新能力,促進了產業的結構優化調整,特別是聚酯、滌綸、粘膠、氨綸、錦綸簾子布等國產化成套技術裝備的成功開發與推廣,有力推動了化纖工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