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機構初檢結果有誤 儀器老化方法不標準成主因
2010年1月4日,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向省工商局發來《關于接受?谑泄ど绦姓芾砭治袡z測農夫山泉和統一飲料總砷超標結果誤差的函》(瓊檢技[2010]1號),稱:“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0月19日委托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50個飲料(果醬)樣品中總砷、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等項目進行檢測,檢測報告簽發后,農夫山泉等生產企業對檢測報告編號為21200901305、21200901312、21200901328中的3個總砷檢測結果提出質疑。對此,技術中心高度重視,對留樣樣品進行復檢并對初檢結果進行認真的調查分析。結果表明,初檢結果有誤。”
該中心認為,初檢結果有誤的主要原因:“一是用于總砷檢測的原子熒光分光光度計靈敏度下降。該儀器使用年限已近九年,經對初檢當天該儀器繪制的標準曲線進行分析,當時儀器狀態不穩定,尤其是標準曲線低點偏差大,對檢測結果造成了一定影響。二是樣品前處理中未嚴格按標準方法稱樣及定容。檢測人員為了縮短檢測時間,減少了樣品稱樣量,加大了試樣稀釋倍數,這在儀器狀態不穩定的情況下,更加大了檢測值出現偏差的概率!
該中心稱,“由于我技術中心檢測技術上的問題,給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帶來了不利影響,對此,我們深表歉意!”
省工商局對由于?谑泄ど叹止ぷ鞒绦虿划敚o企業造成了不良影響深表歉意。為此,省工商局現已責成?谑泄ど叹窒蛳M者和農夫山泉、統一企業賠禮道歉。對在這一事件中違反工作程序的有關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