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聞網訊 昨日,據省經信委介紹,粘膠纖維行業和印染行業下月起將執行新的準入條件,主要是在環保方面提高了準入門檻。有意進入這兩大行業的企業、人士需掌握新的政策,以免造成損失。
投資禁區
粘膠纖維行業:生態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文化遺產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內,食品、藥品、精密制造等嚴防污染的企業周邊及居民聚集區不得新建粘膠纖維生產企業;已在上述區域內的粘膠纖維生產企業要根據區域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通過關閉、搬遷、轉產等方式限期逐步退出;缺少環境容量的地區,限制粘膠纖維生產企業發展。
印染行業: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和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范圍內不得新建印染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印染生產企業要根據區域規劃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依法通過關閉、搬遷、轉產等方式限期退出;缺水或水質較差地區原則上不得新建印染項目。
排放要求
粘膠纖維行業:廢水排放必須達到排放標準的控制要求,采用高效節能環保的污泥處理工藝,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理;廢氣排放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相關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控制要求;噪聲要符合政府劃定的區域類別標準;對原液浸漬產生的壓液回流堿和過濾產生的廢粘膠必須確保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排放等。
印染行業:具備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條件,對廢水及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治理,廢水排放實行在線監控;使用生態環保型、高上染率染化料和高性能助劑;完善冷卻水、冷凝水及余熱回收裝置;絲光工藝必須配置堿液自動控制和淡堿回收裝置;實行生產排水清濁分流、分質處理、分質回用,水重復利用率要達到35%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