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當地進口商就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征收反傾銷稅裁決的合法性向拉合爾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述裁決通過的程序不符合規定,判定NTC重新進行反傾銷調查,調查期間暫停征收反傾銷稅。
通常情況下,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裁決需由全部三名委員簽發才能生效,但由于其中一位委員職位長期空缺,2009年,對我國產聚酯短纖維征收反傾銷稅的裁決僅由兩位委員簽署即開始實施。
據悉,目前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一方面開始準備重新調查工作,另一方面已向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巴高院已經受理此案,并開始相關調查和審理工作,近期可能下達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