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憑什么稱發泡餐盒是綠色包裝?
2010-9-3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塑料包裝 發泡塑料
2、環境污染的問題
(1)火災隱患問題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生產過程中須使用發泡劑。過去,不少企業使用氟利昂作為發泡劑進行生產,而氟利昂也是破壞地球臭氧層的“元兇”。近年來,雖然不少企業改用丁烷作為發泡劑,但是卻引來了另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火災。
眾所周知,丁烷是一種極易燃易爆的加工助劑,由丁烷發泡劑引發的火災事故幾乎年年發生,影響極壞。自丁烷發泡劑使用至今,幾乎沒有一家發泡餐具生產企業可以逃過火災的洗禮。加之發泡餐具的生產企業大都管理混亂,生產原料、產品隨意堆放在車間和廠區內,一旦發生火災,根本無法控制火勢的蔓延。因此,許多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企業,正是由于發生了毀滅性的火災或致人員死亡而被迫關閉。據知情人士透露,2008年上海某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生產企業就發生了嚴重火災事故,至今仍未恢復生產。
(2)回收、處置與消納的問題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回收難、處置難、環境消納難,難于上青天。
早在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環保局和工商局就曾聯合下發《關于對廢棄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須回收利用的通告》(京環保法字[1997]170號),由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負責北京市一次性發泡塑制餐飲具的回收工作。隨后,原國家環保總局連續下發了白色污染治理的指導性文件《關于印發<“白色污染”的現狀及防治對策研究>的通知》(環發[1997]527號)、《關于同意北京市和天津市作為治理“白色污染”試點城市的批復》(環發[1997]590號)等,開始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進行回收利用試點。然而通過試點證明,由于存在全國回收工作開展困難、處理過程中的二次污染嚴重以及收費困難等問題,因此全國回收利用工作陷入困境。
在1999年原國家經貿委6號令頒布后,上海市于2000年4月在一些企業的“公關”下,制定了《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飯盒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飯盒管理實行“源頭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勵替代”的臨時政策。通過實施“三分錢”工程(即每只餐盒向生產者收取3分錢,用于補貼回收、運輸和處理處置環節),治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
政策實施初期,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自2008年8月份上海最大的發泡餐具生產企業上海上福著火并停止生產和繳納會收費以來,由于資金籌措困難、交費企業市場得不到保證,大量外地非法一次性發泡餐盒沖擊上海市場,市場占有率在六成以上,致使上海的一次性塑料餐盒回收體系幾乎處于癱瘓的狀態。
究其原因,首先來自于資金問題。回收資金是回收利用工作能否開展的基礎,政府如不出資,讓生產企業拿錢看似容易操作難。以上海為例,上海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企業繳納回收費用,產品價格高,賣不動;而其他地區的非法企業不繳納回收費用,產品價格低廉,侵占上海市場。這也是造成上海市“三分錢”工程一度癱瘓的主要原因。另外回收費怎么出、怎么用以及誰來管等等問題必須客觀面對,不能向有些人僅靠循環經濟理論解決實際問題,“拍腦門、拍胸脯、拍屁股”最后不了了之。
其次,是處理技術的問題。眾所周知,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體積大、倉儲運輸費用高、含油多不易清洗、廢水處理困難、二次污染十分嚴重。考慮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的這種特性,美國環保局就曾指出:“這種材料可以對人類健康、野生動物、水生環境和經濟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另外,目前的市容建設要求很嚴格,對于回收站點的設立、運輸系統的建立以及對發泡餐具進行清洗造粒產生的大量污水進行達標處理都需要很大的投資。因此,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多家這樣的大型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處理工廠,不論從哪個角度考慮,都有相當大的困難。
對于一些專家提出的“中國應效仿日本的回收經驗,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進行回收處理”這一論點,董金獅教授表示:日本在各種產品的回收處理上,都有著豐富的經驗。但是,為什么日本能夠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進行回收,而我國暫時還做不到這一點呢?這主要是由于國情所限。
首先,中國的飲食文化是世界聞名的,上至八大菜系,下至日常三餐都免不了煎炒烹炸,因此食物中的含油量也很高。這些含油的食品在給我們帶來味覺享受的同時,也大大增加了餐具,尤其是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清洗難度。反觀日本飲食,較我國清淡許多,一些盛裝生冷食品的餐具幾乎沒有污染,便于清洗。其次,我國一直以來就以“資源豐富、地大物博”自居,在飲食上也常常鋪張浪費,吃不完的菜隨著餐盒一起扔掉也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再看日本,由于資源缺乏,反而更加注重資源的節約,剩飯剩菜被當做不雅的行為。最后,當然還要談到政策法規與公民素養。目前,日本已經有了一套完整的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的法律,公民的分類回收意識強,不少公民在吃完飯后,都會將一次性餐具用紙巾擦拭干凈后,丟放至分類垃圾桶中,避免了二次分類帶來的麻煩。而在中國,循環經濟政策與垃圾分類觀念僅處于起步階段,公民的垃圾分類意識與積極性并不高
因此,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在我國開展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回收與處理工作,首先必須了解我國與他國國情間的差距。如果不從實際入手,采用生搬硬套的方法盲目開展回收工作。那么,一旦遇到問題,就會使回收工作落得個“無人問津”的下場,使國家的資金流入一些政府官員與行業專家的口袋中。
最后,董金獅教授還指出: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不是可降解一次性餐具。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標準《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GB18006.1-2009)中對可降解一次性餐飲具做出了明確規定: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條件下,和(或)特定條件如堆肥化條件下或厭氧消化條件下或水性培養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終完全降解變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礦化無機鹽以及新生物質的一次性餐飲具稱為可降解一次性餐飲具。光降解餐飲具由于其降解過程難以控制,降解不完全等因素,已不屬于可降解一次性餐飲具范疇。從而也就否定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加入降解母料后可降解”的說法。因此,可以說那些標注著“降解餐盒”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名副其實的“假降解”餐具。
四、結語
我國從1995年開始開展“治白”,今年已經是第十五個年頭了。十五年來,我國政府頒布了多項政策與法律法規淘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生產。然而,就在中央電視臺與全國百余家媒體報道這一非法行業的生產內幕后,這個既不安全、又不環保的淘汰產品,竟然成為了一些行業專家口中的“綠色包裝”。因此,我們不禁要質問這些“專家”,憑什么稱發泡餐盒是“綠色包裝”?難道我國的公民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能捍衛自己的食品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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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