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德國旅游,進入一家超市觀光,看到在購物結賬的柜臺上放著兩種包裝袋,一種是紙質的,一種是塑質的。這二種包裝袋都是有償提供的,按數量打入賬單,但塑料馬甲袋價格比紙質的要昂貴許多。一位德國大媽,推著購物車來到結賬處,她買的面包、奶酪、糖果、巧克力,買了一只紙質包裝袋離去。筆者發現在這里購物的消費者,多用紙質袋,很少用塑料馬甲袋,有的買的瓶酒、飲料之類實物,用手拿著捧著離店。當然多使用紙質袋,就要多消耗木材,但在德國人的潛意識里,紙袋可以回收,再生利用。
在我國,這幾年雖有“限塑令”,實質上已演變成了“賣塑令”。第一,一只塑料馬甲袋,只有區區幾角錢,只要你出錢盡管買,不受數量限制;第二,在我國的超市大賣場,包裝袋只有一種選擇。
在美國自帶購物袋可抵稅;在意大利對生產塑料袋的課以重稅;在日本對商家使用塑料袋設限;在韓國購物袋以舊換新,商場不贈送購物袋,需花100韓元購紙袋或塑料袋。看來,環保低碳在我國還有一程很長的路要走,他山之石可借鑒,決不能半途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