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限塑令實施三年來,省會各零售企業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50%以上,三年累計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超過1.4億個,為社會節省了大量資源。
“自備購物袋、不用塑料袋”,如今在超市或商場購物,這種現象已經比較普遍。自2008年國家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頒布實施《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以來,省會各職能部門積極行動,建立工作聯席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使我市限塑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該局一方面要求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抓好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形式,積極引導群眾在購物時自覺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另外,充分發揮商貿行業的協會作用,強化行業內企業的自律和自我監督,積極促進零售企業依法銷售塑料袋、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重復使用耐用型、環保型購物袋,并采取多種措施為消費者自帶購物袋、購物籃提供便利。
通過市商務局對北國超市、家樂福保龍倉、天客隆、新世隆超市、國大連鎖5家零售企業(共28家大型超市、近300家便利店)監測,在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未實施限塑工作和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實施限塑工作后數據對比,各零售企業通過三年的限塑工作,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50%以上,三年累計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超過1.4億個。同時,這些成績是在企業快速發展、規模逐漸擴大的基礎上取得的。以國大連鎖為例,2011年比2008年多開分店105個,塑料購物袋總使用量仍減少一半以上;北國商城超市近兩年連續開店,同比用量減少仍超過六成。
據了解,今后市商務局將聯合其它部門,在塑料購物袋技術標準把關、明碼標價、建立購銷臺賬、集貿市場設立銷售點、購物袋替代品宣傳等方面繼續強化措施,積極落實有關規定,把我市限塑工作納入日常化和規范化管理,確保限塑工作長期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