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前后分兩次開始對在臺生產、銷售或進口至臺灣不同類別的紡織產品實施強制性檢驗制度。其中嬰幼兒穿著的服裝和服飾附屬物(24個月以內或身高低于86cm的嬰兒)執行日期為2011年7月1日,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內衣、織襪、床上用品等執行日期為2012 年1月1日。
此制度的實施后,輸臺紡織品需符合多項要求以通過強制性檢驗制度才能進入臺灣市場,當中包括符合《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范 (一般要求)》,以及在產品上、吊牌或其他包裝物料上附有商品檢驗標識。CNS15290主要的測試項目有:游離甲醛、AZO、鉛含量、鎘含量、有機錫化物等。另外,臺灣當局禁止零售商銷售沒有附上商品檢驗標識的紡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