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將前后分兩次對在臺生產、銷售或進口至臺灣不同類別的紡織產品實施強制性檢驗制度。其中嬰幼兒穿著的服裝和服飾附屬物(24個月以內或身高低于86cm的嬰兒)執行日期為2011年7月1日,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織襪、床上用品等執行日期為2012 年1月1日。
此制度實施后,輸臺紡織品需符合多項要求以通過強制性檢驗制度才能進入臺灣市場,當中包括符合《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范(一般要求)》,以及在產品上、吊牌或其他包裝物料上附有商品檢驗標識。CNS15290主要的測試項目有:游離甲醛、AZO、鉛含量、鎘含量、有機錫化物等。另外,臺灣當局禁止零售商銷售沒有附上商品檢驗標識的紡織品。
該檢驗制度對紡織品的要求更加嚴格,與歐盟等國家的要求更加接軌,其實施將大大提高輸臺紡織品的技術門檻,形成新的技術貿易壁壘。
紡織服裝類產品是南通地區重點出口商品之一,因此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紡織服裝企業,應積極做好應對:一是應密切關注臺灣紡織產品法規的最新動態,通過各種渠道掌握相關法規的具體要求;二是積極改進生產工藝、使用環保原料等方法,確保產品質量安全;三要切實加強企業自檢自控能力,切實把好質量關,有效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四是進一步加強與科研機構、檢測部門之間的技術合作,通過技術能力的提升增強應對各種技術貿易措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