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包裝容器的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消費安全隱患,福建省工商局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此次共抽查了龍巖和漳州兩地市8家經銷單位銷售的30個樣品(其中嬰幼兒喂哺餐具27個,奶茶杯3個),涉及20家生產企業。其中重點對樣品中的1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俗稱“塑化劑”)含量進行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為3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含量超標,即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及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超標。
對于本次監督抽查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福建省工商局已責令相關經銷單位停止銷售,并依法立案查處,同時加大流通環節商品質量監管和巡查力度。
福建省消委會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包裝容器時應注意:一、避免使用非正規廠家生產的塑料包裝容器,盡量到品牌店或大超市購買正規商品。消費者在購買前可向經銷企業索取商品近期有關鄰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檢驗報告。
二、避免使用非耐熱的容器盛裝油脂食品和熱食等。由于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在高溫狀態下或遇到油脂食品,易從塑料制品中逸出,因此要少用塑料包裝容器裝高溫類和油脂類食品,少用塑料杯喝水,盡量采用玻璃、鐵制、陶瓷等器皿裝盛食品,特別是嬰幼兒食品,選擇使用瓷質餐具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