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21日,石獅市工商局特營工商所對該轄區5家商場進行突擊檢查,行動中共立案查處5起,查扣塑料購物袋1500個。
據悉,執法人員發現這5商場銷售的塑料購物袋大都屬于超薄型的非環保薄膜購物袋,成本低廉,相關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執法人員立即依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塑料購物袋進行扣押。
在此工商部門提醒:《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對塑料購物袋應當依法明碼標價,不得低于塑料購物袋成本;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等多項規定。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