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美國就針對與伊朗進行石油交易的金融機構進行制裁的問題給予了韓國6個月的豁免權,而這項豁免權將于12月23日到期。韓聯社12月7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美方沒有對韓國與伊朗的石油交易提出新的問題,若無意外,韓國的豁免權可再延長6個月。
報道稱,若豁免期能延長,包括石油和非石油制品在內,與伊朗交易的韓國金融機構將在這段時期內免受制裁。歐盟于今年6月采取了禁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承保運輸伊朗原油貨輪的措施后,韓國從7月1日起中斷了伊朗產原油的進口,后來伊朗方面提供了新的原油運輸手段,而美國方面也接受了韓國需進口原油的要求,才使得韓國于10月恢復了伊朗原油進口。10月進口規模為580萬桶,同比減少了114萬桶。
美國宣布從2012年3月28日開始禁止進口伊朗原油的國家與美國進行金融交易,但中國、韓國以及歐盟等國獲得制裁豁免權。美國國務院近期將對這些國家是否在過去六個月的時間里大幅減少了伊朗原油進口進行判斷,并決定是否延長這些國家的豁免權期限。
據悉,美國政府每次在評定可獲得豁免權的國家時以進口量減少18%以上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