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孟憲平談限項規(guī)定:避免有限科研資源過分集中
2009-05-18 來源:科學網
限項規(guī)定6條
1. 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者(包括主要參與者)申請和承擔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聯(lián)合資助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的項數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項數累計限為3項[在研項目執(zhí)行期限12個月以下(含12個月)及特殊說明的除外]。以上類別在研項目累計達到3項的具有高級職稱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不得申請或參加申請以上各類項目。
2. 申請人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以及計入面上項目限項范圍的其他各類項目合計限為1項。
3. 在研重大或重點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的主持人、課題負責人及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主要參與者不得申請或參加申請新的同類項目,也不能因申請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
4.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創(chuàng)新研究群體、國際合作與交流類項目、基礎科學人才培養(yǎng)基金、優(yōu)秀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執(zhí)行期小于等于12個月的委主任基金和科學部主任基金以及特殊說明的專項項目等,不列入限項范圍。
5. 具有中級及以下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申請或承擔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合計限為1項。
6. 在列入限項范圍的項目類別中,除總數限3項之外,面上項目及計入面上項目限項范圍的項目合計限為2項,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重點、重大項目和“十五”期間啟動的重大研究計劃中重點項目合計限為1項,“十一五”期間啟動的重大研究計劃限為1項,其他項目按照《指南》的規(guī)定進行限項。
1. 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者(包括主要參與者)申請和承擔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聯(lián)合資助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的項數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項數累計限為3項[在研項目執(zhí)行期限12個月以下(含12個月)及特殊說明的除外]。以上類別在研項目累計達到3項的具有高級職稱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不得申請或參加申請以上各類項目。
2. 申請人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以及計入面上項目限項范圍的其他各類項目合計限為1項。
3. 在研重大或重點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的主持人、課題負責人及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主要參與者不得申請或參加申請新的同類項目,也不能因申請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
4.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創(chuàng)新研究群體、國際合作與交流類項目、基礎科學人才培養(yǎng)基金、優(yōu)秀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執(zhí)行期小于等于12個月的委主任基金和科學部主任基金以及特殊說明的專項項目等,不列入限項范圍。
5. 具有中級及以下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申請或承擔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合計限為1項。
6. 在列入限項范圍的項目類別中,除總數限3項之外,面上項目及計入面上項目限項范圍的項目合計限為2項,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重點、重大項目和“十五”期間啟動的重大研究計劃中重點項目合計限為1項,“十一五”期間啟動的重大研究計劃限為1項,其他項目按照《指南》的規(guī)定進行限項。
版權與免責聲明:本網頁的內容由中國聚合物網收集互聯(lián)網上發(fā)布的信息整理獲得。目的在于傳遞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真實性,也不構成其他建議。僅提供交流平臺,不為其版權負責。如涉及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修改或刪除。郵箱:info@polymer.cn。未經本網同意不得全文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責任編輯:chen)
相關新聞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公開招聘流動編制工作人員的啟事 2020-11-20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fā)布“十三五”第五批重大項目指南 | 包括石墨烯纖維、熱塑性復合材料、金屬-有機框架材料等 2020-08-14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推遲2020年度項目申請與結題時間 2020-02-03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成立第九大學部 2020-10-30
- 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果公布 2020-09-17
- 2020年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建議資助300人名單公布 2020-08-12
- 纖維材料改性國家重點實驗室2021年度開放課題基金項目申請的通知 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