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報方式
候選人申報采取網絡申報與函報結合的方式。
1. 網絡申報
(1)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2011年5月23日—27日期間,登錄“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網站”(以下簡稱“名師獎網站”):http://msj.zlgc.edu.cn或http://msj.zlgc.org,按網站申報流程添加候選人;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登陸“名師獎網站”、添加候選人后,候選人方可進行網絡申報,填寫個人資料,并須在2011年6月10日前完成。候選人材料將及時在網上公示。
2. 函報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2011年6月10日前(以寄出地郵戳為準),將以下書面材料寄至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中心:
(1)候選人匯總表(見附件4);
(2)候選人學生評價匯總表(見附件5);
(3)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6、7),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
(4)候選人個人資料(電子版)(見附件8);
(5)候選人45分鐘現(xiàn)場教學錄像光盤一張。
六、工作要求
1.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fā)至本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高等學校。本通知及附件可從“名師獎網站”上下載。
2. 各高等學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教學名師獎”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標準,寧缺勿濫。
3. 各高等學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候選人情況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開通監(jiān)督舉報電話和郵箱。公示無異議方能逐級推薦上報。
4. 申報教師須如實填寫申報表,提交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評選資格,且連續(xù)三屆不得申報“教學名師獎”。
5.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解放軍總參謀部軍訓部上報一名“教學名師獎”工作聯(lián)系人,在2011年4月20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將聯(lián)系人有關情況(見附件9)告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七、聯(lián)系方式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聯(lián)系人:王 瑞;電話、傳真:010-66097859;電子信箱:cfcwangrui@moe.edu.cn。
2. 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中心聯(lián)系人:鄧 捷;電話:010-58581448、13901248921;電子信箱:dengjie@crct.edu.cn。
通訊地址:北京西城區(qū)德勝門外大街4號C座10層;郵政編碼:100120。
附件:1. 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本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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