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風波接連不斷 遏制學術抄襲須重建學術規則
2011-08-02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學術抄襲兩大原因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關于剽竊、抄襲、造假等現象還有另一個問題值得注意:由于當前的“課題”、“項目”有大量的經費和資源,因此成為各路人馬的爭奪對象,而在當前的學術評價機制下,論文數量成為獲得“項目”的主要參考指標,這也成為抄襲行為的“發酵劑”。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向記者列舉了通過學術獲得利益的三種情況:
一是“基金、著作、基金”的閉循環。研究者申請基金,利用基金買書號,出版“著作”,再以“著作”去申請新基金。這種著作一般只有兩人看——編輯和作者。
二是“課題、論文、課題”的閉循環。學者申請課題,然后炮制各種論文、報告,緊接著公關在各類期刊發表,用論文去結題,再以論文去申請新課題。
三是“成果、獲獎、成果”的閉循環。在以上兩個閉循環中,還嵌入另一個環節,研究者(或機構)醞釀把論文、著作等匯聚成成果,申報各種政府獎項,以獎勵提高自己的地位和聲譽,再以獎勵去獲得新的成果,獲得新的獎勵。
“這樣的學術活動路線圖,足以令人‘名利雙收’。然而,在世界第一論文發表數、每年幾百項科技大獎的繁榮表象下,學術的真實生態卻趨向荒涼。教師疲于應付考評、追逐名利,學術生命日益萎靡甚至被迫造假,從這個意義上講,老師也是受害者。”熊丙奇說。
“改革開放以后,中國學術研究開始以市場價值為導向,但是市場價值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唯利是圖。所以,我國目前的學術抄襲由兩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方面,在體制內舊的考核機制和評價機制的弊端沒有解決;另一方面,在利益驅使下有的學術研究者一切向錢看。上述兩方面的原因加起來導致中國知識分子近年來在學術領域的抄襲造假行為更加嚴重了。”杜兆勇說。
該如何防止學術抄襲
在越來越多的學人被爆出學術抄襲丑聞的同時,學術抄襲、學術不端現象本身卻不僅沒有得到抑制,反而大有頂風作案愈演愈烈之勢,業內人士對此也進一步探討了解決之道。
“學術抄襲的問題還是要用學術規則來解決。比如中國科協、中國工程院等機構應該制定一些相關的規則來嚴格要求。如果一些新的規則不能建立起來,成為一個良性循環,照目前的情況發展下去很難約束學術界的抄襲造假行為。”杜兆勇說。
熊丙奇則認為,要真正做到對學術不端“零容忍”,必須回歸學術常識。
在熊丙奇看來,與學術常識有關的一系列制度設計包括:
學術論文的共同署名者必須共同承擔責任,即所謂“共同署名責任原則”。而目前在一些論文造假事件中,校方和院士均稱對論文署名“不知情”,實質上背離了這一基本學術常識。
學術論文的評價不能看數量而要看論文本身的學術貢獻,這是所謂的“質量評價原則”。
“重視發表論文的數量、期刊檔次,卻不關注論文的質量、學術貢獻,這是我國高校、科研機構普遍采取的數量指標評價體系。”熊丙奇說。
學術不端學術抄襲事件的處理調查必須公正、公開,這就是所謂的“獨立調查原則”。
“只有堅持‘獨立調查原則’,才有可能擺脫各種利益因素對調查結果的左右,也才能真正嚴肅處理學術不端事件。”熊丙奇說。
此外,杜兆勇還認為,對于學術抄襲,在法律層面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方面的法制建設還不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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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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