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在西方大學是一種傳統,在中國,也不是新生事物。很長一段歷史時期,我們基本不談教授治校,只是近年來,人們對教授治校的呼聲越來越強烈。這種呼聲所反映的,不簡單地是一種懷舊情結或復古愿望,實質上是人們在尋求經典的大學精神回歸過程中發出的一種自然的聲音。換言之,呼喚教授治校,只是一種符號,它的背后是我們的大學所存在的嚴重問題,而且那些問題一定使得教授及其最重要的職責——教學和學術受到了消極的沖擊,以致大學的教育精神和學術精神日漸衰落。
人們期望教授治校,說明現實中的教授沒有治校。這就引出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教授沒有治校,又是誰在治校呢?在這一點上,人們似有共識,即官僚在治校。正因此,大學在人們的眼中,越來越像是官場,越來越像是衙門,且越來越不像“研究高深學問”的地方。當然,大學仍然是做學問的地方,只是要想做真的學問和好的學問,的確越來越難了。根由在于制約學者們做學問的種種管理制度,它的制定基本是一個行政事件,教授很難參與其中,進而那些管理制度往往遠離了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的規律。這樣的制度,讓教授們困惑叢生,常常陷于追求學術和適應管理的兩難境地。好的學者和好的員工,這兩者在絕大多數教授那里很難兩全,他們心懷無奈和埋怨應該再正常不過了。
審視現實,那些進行教學和學術決策的大學領導以及各個職能部門的領導,不都是教授或副教授嗎?由他們治校不就是教授治校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原因是無論一個人原先是怎樣的角色,一旦進入行政管理系統,在中國文化狀態下,多會陷入并遵循行政的邏輯,這也就是所謂的“屁股決定腦袋”和“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更為復雜的是,許多占據著行政領導崗位的人,雖然也有教授或研究員稱號,但他們與學術研究很可能沒有什么關系。這一現象牽涉到目前大學的職稱評審制度,說來很復雜,不妨懸置起來。可以說,教授治校的關鍵,并不在于治校者在形式上有無教授的頭銜。
教授治校,原本就是一種制度事件。它起源于歐洲中世紀大學,在幾經反復之后,19世紀,德國的大學因倡導“注重研究”、“教學自由”、“學習自由”等理念,建立了講座制度,教授治校又開始重回大學。其講座教授擁有對人員聘用、課題選擇、經費使用等各項學術事務的自主管理權;全體講座教授組成教授會,負責學部管理;學部之上就是大學,其決策機構是由學部長和教授代表組成的評議會。在德國的引領下,歐洲一些國家的大學也效仿了這一管理模式,教授治校的傳統方得以恢復。可見,西方大學的教授治校也不是一帆風順的。
理性地思考我國目前出現的對教授治校的呼喚,其實質應是呼喚大學精神的回歸和學術自治的實現。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大學獲得了有目共睹的長足發展,但在外部功利主義思潮和過多的外部評價影響下,我們的大學有些急躁了,在積極動機支配下,普遍追求“跨越式發展”,從而,大學內部出現了殺雞取卵、急功近利的工作思維。結果使許多大學在追求一流大學的道路上,越來越走向一流大學的側面或反面。根底上是由于大學在浮躁的心態下,無視學術發展和學科建設的規律,并背離了大學教育的精神。那么,教授治校真的是我國大學扭轉局面的唯一法寶嗎?我很難作出結論。依我們中國人的機智,只要上級一道指令,一夜之間,教授會就會遍地開花,而且,教授治校的制度也會如期而至。但如此并無實際的效果,不過是徒增了一些新的形式主義的標本。
既然我們已經意識到,呼喚教授治校,實質上是對大學精神的呼喚,是對學術自治的呼喚,我們又何必執著于教授治校的形式呢?基于國情,要在我國大學當下實現西方式的教授治校,恐怕只能是一種愿望。再深入地一想,其一,教授已不是一個純粹的稱謂了; 其二,教授也不是萬能的。因而,在教授治校不能徹底實現的情況下,我們也許應該呼吁主管大學的行政部門,多做一些把大學引向尊重學術、重視教育、尊重學術規律、尊重大學教育精神的事情。正像教育問題的根源不在教育自身,我相信,大學急功近利,無視教育、學術規律的根源也不在大學。
- 暫無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