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邊的大排擋或小餐館里,用塑料袋套著碗、盤就餐,或者用塑料袋裝食品,早已司空見慣。很多人認為,這是一種“衛生”的表現。事實或許并非如此。
尚未走近工廠,遠遠地就聞到一股刺鼻的塑料制品味道,隨之而來的是機器的轟鳴聲。記者以購貨為名走進家塑料袋加工廠,加工車間里,密集擺放著數條生產線。機器在轟鳴聲中不停轉動,塑料顆粒被融壓成一定規格的塑料膜,經過擠壓、切割工序,最后加工為塑料袋,源源不斷地走下生產線。
老板告訴記者,價格高的是用全新料做成的,便宜一些的里面摻雜了再生料。就在這家工廠的門口,擺放著老板所說的再生原料,里面的噴碼字符顯示是從比利時、德國等地漂洋過海來的“洋垃圾”。記者詢問相關部門得知,“洋垃圾”是工業發達國家產生的有毒物質,因為里面可能隱藏著不明病毒,所以絕不允許進口和加工。從2008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用塑料包裝袋,必須標注食品用字樣,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頒發的食品安全標志“QS”以及編號,而這些再生原料制成的塑料袋不僅沒有任何編號,而且制作過程中還可能加入了穩定劑、增塑劑等物質,遇到高溫、油脂會溶解,會將再生塑料袋的有毒物質分離到食物中,從而引發癌癥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