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位辦:學位授予權審核制度逐步“放權”
2011-06-09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工農學科處處長任增林6月8日表示,學位授予權審核制度已經在逐步向各省學位委員會和各研究生院放開自主審核權,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培養人才。
學科建設高峰論壇8日在北京語言大學舉行。本次高峰論壇以國家學科建設思路為背景,百余名專家圍繞如何提高高校學科建設水平,優化學科結構,強化學科優勢等議題展開探討。任增林在論壇上表示,目前中國的學位主要分為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型學位,今后必須配套加強對已放權授權點的第三方監督,在保障教學質量的過程中,提高學科建設質量。
據了解,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81年2月頒布了《關于審定學位授予單位的原則和辦法》。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及其學科、專業是否有權授予碩士、博士學位,一般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同行專家通訊評審,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復核,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和批準并予以公布。
為使中國學位工作更好地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近年來,學位授權審核辦法的改革邁出了較大的步伐。從1995年開始,逐步實行新的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博士點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審核和批準;碩士點由地方、部門或學位授予單位根據統一規定的辦法組織審核、批準。
從1996年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通過一級學科選優評估,在有條件的博士學位授予單位中,確定在部分學術水平高、整體力量強、培養研究生質量好的一級學科范圍內招收培養研究生并授予博士、碩士學位。這被認為有利于擴大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辦學自主權,促進其合理配置教育教學資源,加強學科建設,造就出具有較寬知識面和較強適應能力的高水平科學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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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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