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監局29日通報2011年廣東省輪胎產品專項監督抽查結果,抽查了7個地區15家企業生產的輪胎共41批次,經檢驗,合格39批次,產品批次合格率為95.1%,剔除僅標識不合格1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7.6%。
本次抽查依據GB 9743-2007《轎車輪胎》、GB 9744-2007《載重汽車輪胎》、GB 518-2007《摩托車輪胎》、GB 7036.1-2009 《充氣輪胎內胎 第1部分: 汽車輪胎內胎》、GB7036.2-2007《充氣輪胎內胎 第2部分:摩托車輪胎內胎》、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輪胎的外緣尺寸、耐久性能、強度性能、高速性能、氣密性等2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經檢驗,標稱高州飛鷹橡膠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飛鷹” 摩托車輪胎(型號規格為:4.00-12 生產日期或批號為:11.6),耐久性能、輪胎標識項目不合格。標稱肇慶市駿鴻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sonny” 轎車輪胎(型號規格為:195/70R15C 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311),輪胎標識項目不合格。
質監部門表示,耐久性能項目不合格會造成輪胎脫層、龜裂、接頭開裂、簾布層裂縫或簾線斷裂等現象,容易引致爆破,直接影響到車輛行駛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的產品設計存在缺陷或質量控制不嚴。